總部(甲方):重慶指間世界科技
電話/傳真:023-75585550
營業執照號:500242200010638
盟店(乙方):
電話/傳真: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重慶指間世界科技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
款,并申請加盟,重慶指間世界科技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重慶指間世界科技(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并所有“指間世界科技”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
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托給第三者,并稱作委托業務的“盟店”(以下稱“盟店”)。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__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并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重慶指間世界科技________________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重慶指間世界科技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并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重慶指間世界科技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重慶指間世界科技”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重慶指間世界科技”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重慶指間世界科技”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重慶指間世界科技”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策劃并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重慶指間世界科技”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重慶指間世界科技”徽記及商標;
2.有關“重慶指間世界科技”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于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征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重慶指間世界科技”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并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征得總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
第六條 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銷售額 比率
2000元以下部分交 1.50%;
2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部分交 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內部分交 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部分交 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 0%。
第七條 貨運費
總部發完盟店的貨物的貨運費由盟店承擔。
第八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重慶指間世界科技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并給總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指定的事項。
第九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總部的承認。
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系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其他由總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于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向總部申請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提出預告。
第十二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復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系等,總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干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并,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的承諾將經營委托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重慶指間世界科技”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志、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志、廣告特等上交總部,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及其他關系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重慶指間世界科技”的徽記及標志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筑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并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重慶指間世界科技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以后__年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后也是同樣。
第十五條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 (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 (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重慶指間世界科技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為:重慶指間世界科技______________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重慶指間世界科技(總部名稱)。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___元,甲方收到_____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為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貨物配送費
總部發往盟店的貨運費由乙方負責。
6.委托進貨
貨物委托合同實行
7.支付方式
銀行名稱:_中國農業銀行酉陽支行__;
戶頭帳號:6228480470719777216;
戶頭名義人:_劉飛____________;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總部(甲方):重慶指間世界科技 盟店(乙方):
簽 章: 簽 章:
日 期: 日 期: